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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的概念和结构讲解

添加时间:2022-07-16

  所谓支付,是为清偿商品交换和劳务所|起的债权债务关系,由银行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业务,它本源于银行客户之间的经济交往活动,但由于银行“信用”中介的结果,演化为银行与客户、银行客户与开户银行之间的资金收付关系。

  而支付系统就成为市场经济体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是由管理货币所有权转移的法规、提供支付服务的金融中介机构和提供支付的技术手段所共同组成的复杂系统。本文就来谈谈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

现代化支付系统

  1、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简介

  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英文简称,CNAPS)是由一系列支付工具、程序、有关交易主体、法律规则组成的用于实现货币金额所有权转移的完整体系。支付体系是市场经济下货币体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的定义:支付体系由特定的机构以及一整套用来保证货币流通的工具和过程组成。任何支付系统的目的都是为了尽可能高效地组织实际交易和金融交易的资源的传送。

  支付系统包括资金转移的规则、机构和技术手段。任何在经济中有关支付的工具、手段等均是广义上支付系统的组成部分,如现金、支票、中央银行的票据处理中心及有关票据的法律等。

  狭义上的支付系统是指以计算机网络系统为依托,由一系列交易主体参与的,由一系列相关支付工具、程序和有关法律组成的,用于实现电子资金转账的体系。支付系统并不是一套单纯的计算机系统,支付系统的建设与管理也并不完全是工程技术方面上的问题。

  主机、终端及通信线路构成现代化支付系统的物理概念,而支付系统的本质是一套服务于金融业的完整体系,计算机网络是这一体系得以运行的必要条件。

  2、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的参与者

  现代经济生活中,市场经济中的所有交易都以货币的形式支付商品和劳务的购买。支付系统的效率和稳定性对经济活动有着很重要的影响。

  一个有效且高效的支付体系包括稳定的支付机构(如银行和清算机构),有效且便利的支付工具和高效稳定的清分结算系统,同时还要有一套运作规章和法律法规作为保证。支付系统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每一部分都是维护这一体系的正常运转所不可缺少的。

  如图1所示,银行是支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银行的职能之一就是保证支付体系的稳定,对支付体系进行监督和监管。对于支付工具可以分为现金支付和非现金支付两大类.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有支票、转账支付、自动清算支付和金融卡支付等。支付工具伴随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发生着变革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使得非现金交易的比重越来越大。特别是电子货币的出现,对现金产生了替代作用。

支付系统主要参与者

图1 支付系统主要参与者

  1.银行

  支付是为清偿商品交换和劳务活动所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是银行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业务,它来源于银行与客户之间的经济交往活动。由于银行“信用”中介的作用,支付演化为银行与客户、银行与银行之间的资金收付关系。在当前的各种支付系统中,银行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绝大部分交易的支付以银行转账的形式进行。支付系统的主要要素来源于银行提供的服务和银行体系的基础设施。

  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支付必须通过由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构成的银行体系来进行。商业银行提供必要的清算账户和流动性来满足其客户对支付的需求。银行间的清算通过银行间账户的联系进行通过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往来账,使商业银行得以使用中央银行货币获得最终的清算。银行不仅要求具备高水平的支付业务设施,同时也是向广大客户提供支付服务的主体。

  2.清算机构(清算所)

  清算机构负责金融机构间银行以及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间资金的清分和结算。而清算机构的出现,使得银行之间的资金收付交易必须经过清算机构进行资金清算才能最终完成支付的全过程。支付系统的管理者中央银行支付系统的管理者负责制定支付系统的运作规章维护支付系统的日常运作。

  一般来讲中央银行往往是这样的管理者,但对于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系统,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同。在现存的支付系统中,也有民间组织做管理者的情况,如国际资金清算系统、美国的以及威士国际信用卡组织、万事达信用卡国际组织等。

  各国中央银行对本国支付系统的参与有两种情况:一是基本不参与,如加拿大、英国的情况,支付系统完全由私营机构经营与管理;另一种情况是中央银行积极参与支付系统的管理,从支付规则的制定到提供支付服务,典型代表是法兰西银行和美联储,中国人民银行对支付系统的参与也属于这一种。

  1913年美国根据联邦储备法建立起联邦储备银行作为美国的中央银行美国根据联邦储备法建立起联邦储备银行作为美国的中央银行,并被授予管理美国银行业活动的广泛权力,这些权力包括货币发行、经营美国的支付系统、银行监管以及货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欧洲中央银行和法国中央银行也将支付系统的稳定高效运作作为中央银行的三大任务之一。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一章总则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将履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等职责。

  3.国家法律与支付系统的运作规章

  国家法律为支付系统的参与者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对一些基本问题如支付工具的使用、支付命令的有效性等进行了规定,明确的法律规定是支付系统正常运作的基础。支付系统需要一系列内部的规章、制度来保证其协调运行支付系统运作规章规定了支付系统的方方面面,如参加者是谁、是否允许日间透支、如何提供日间透支、透支利率如何计算、支付指令能否撤销、是否收费、收费多少等。

  运作规章的制定是支付系统建设和管理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要根据本国的经济、法律方面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这些运作规章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们将根据新的情况、新的问题不断修改,以便适应发展的要求。

  4.支付工具

  支付工具可被视作支付命令的载体,是支付体系内用于进行清算的中介,它必须是被交易双方同时认可的一种支付手段。这一载体可分为有形和无形两种。有形的支付工具有现金、支票、汇票、本票和卡基支付工具等,无形的支付工具主要指承载支付命令的电子信息这些信息必须为有关支付系统所承认。支付系统的类型决定支付工具形式的重要因素。

  一般来说,小额批量支付系统以现金、票据和银行卡为支付工具,大额支付系统为了保证支付效率,支付工具往往以电子信息的形式存在。

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

  3、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的业务应用系统

  CNAPS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信网络,高效、安全处理各银行办理的异地、同城各种支付业务及其资金清算和货币市场交易的资金清算,它是各银行和货币市场的公共支付清算平台。CNAPS由独立运行的以下几个应用系统组成。

  1.同城清算所

  同城清算所(local clearing house,LCH)是采用批量处理、净额结算、约时进账的方式进行同城范围内以纸凭证(借记或贷记)为基础的支付业务的独立支付应用系统。以支票或其他纸凭证为基础的支付,是同城支付中最为重要的手段。

  LCH能够实现支票或其他纸凭证的自动阅读和清分,借记、贷记支付的账务处理,提供对账、结算支持,多媒体输出,批量支付信息文件传输支持,背书支持,与客户会计财务、异地支付应用系统接口支持。

  2.大额支付系统

  大额支付系统(high value payment system,HVPS)是以电子方式实时处理同城、异地每笔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上的贷记支付和紧急的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下的贷记支付的应用系统。大额支付系统以全额的方式清算资金。这里所说的“大额”是按全国贷记支付业务笔数的10%以内,支付金额占70% - 75%的情况计算出的起点金额,它是可以变化的。

  大额支付系统采用定时全额清算办法,可以使资金尽快抵用,减少在途资金,降低风险,也有利于中央银行有效调控信贷规模强化对专业银行(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和宏观货币政策职能,以确保金融市场和货币的稳定。

  3.小额批量支付系统

  小额批量支付系统(bulk electronic payment system,BEPS)是以电子方式批量处理同城、异地电子和异地纸张截留的借记支付及小额贷记支付的应用系统,采用按批处理,日终轧差清算资金。在CNAPS建立初期,BEPS接受小额贷记(如汇兑、委托收款划回等)、事先授权借记(如银行汇票、承兑汇票、银行本票和旅行支票等)和定期借记(如收取税款、水电费、房租等)支付。在CNAPS功能完善后则还可以支持现在所能预期的各种支付类型,包括各种银行卡、ATM卡和PLS卡交易。

  4.银行卡授权系统

  银行卡授权系统(bank card authorization system,BCAS)是信用卡、ATM卡和POS卡授权信息的信息交换系统。它是在城市网、区域网基础上建立全国授权中心,实现设备共享、商户开放、统一收单、统一支付、统一授权、统一结算、统一回扣,是持卡人在商户交易时,商户能够直接从持卡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得有关持卡人支付能力担保信息的系统。

  每一个授权请求被送往银行卡的发卡者或指定代理者,确认授权后再返回信息发送者。BCAS是电子化支付系统,是实现无票据无现金支付的重要基础。

  5.政府债券簿记系统

  政府债券簿记系统(government stock book entrysystem,GSES),是无纸的政府债券报价、交割、清算、托管的簿记系统。

  6.金融管理信息系统

  金融管理信息系统(financial management informationsystem,FMIS)采集、汇总、加工、提炼通过支付业务处理过程和广泛范围收集的各类金融、经济信息建立FMis,实现信息资源的集中管理。为人民银行和国家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提供准确、及时的各类金融基础数据,为宏观调控、货币政策及金融监管提供必需的决策支持信息以实现管理信息化、决策科学化。

  7.金融信息传输服务

  金融信息传输服务(financial information transmissionservices,IFTS)利用中国国家金融网络CNFN作为中国的“金融信息高速公路”,为金融系统各个部]提供完全透明的信息传输的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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