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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金使用现状、影响因素及建议

添加时间:2022-08-18 15:25

  随着国内经济的不断发展,流通中的现金量也持续攀升,但可以看到其增速在逐步下降。一方面,影响因素日益复杂。研究表明,非现金支付工具、人口年龄结构、经济规模、人民币国际化、经济体制、移动支付、经济增长等均会影响现金使用。

  另一方面,现金使用量在地区、年龄、周期等方面均存在差异,这使得对现金需求的预测更加困难。本文通过对我国现金使用现状的分析,对影响现金使用的因素进行定性分析,提出相关建议。

现金支付

  一、我国现金使用现状分析

  (一)从货币供应量来看,M0增速放缓,社会现金需求下降

  一是流通中现金M0增速明显放缓。2016-2020年M0年均增速5.9%,低于前三个5年区间7.3%、13.2%、10.4%的年均增速;近五年区间M0增速较同期M1低4.9个百分点。

  二是流通中现金与GDP比值逐年下降。我国M0/GDP比值自2003年高点的14.51%逐年下降至2020年的8.27%,而包含单位活期存款的M1与GDP比值基本稳定在60%上下波动,近三年分别保持在61.3%、58.1%、61.6%的相对较高水平。

  三是银行卡存现、取现业务量步入下降通道。我国银行卡账户取现、存现业务量分别自2015年、2017年由升转降。2020年银行卡取现笔数、金额分别较2014年峰值下降48.1%、46.5%;银行卡存现笔数、金额分别较2016年峰值下降58.3%、46.7%。可见社会对现金需求大大下降。

  (二)从使用区域来看,农村地区现金使用率高于城镇

  一是农村地区老年人口多推动现金需求。调研发现,邢台辖区乡镇,如白岸乡户籍人口1万人,疫情防控期间统计常住人口仅0.3万人,多为55岁以上中老龄人群,习惯使用现金的人群占比高。

  二是农村地区交易特征推高现金使用。如:邢台白岸、路罗两乡镇走访发现,农产品收购季外地收购商占比约80%,因不了解当地支付习惯,为确保交易结算方式通用性,普遍采用现金结算方式。

  (三)从现金使用时间来看,现金需求具有周期性

  现金流通季节性变动趋势明显。一是居民在节假日现金持有意愿强,尤其是十一黄金周和春节长假前的9月和12月现金大量投放,节后现金大量回流。所以年现金投回的大体趋势为春节前集中投放、春节后大量回流,上半年基本持平,三季度加速投放,四季度大量投放的季节性规律。

  二是农村地区用现存在周期性需求。白岸、路罗两地每年9月起的40天为当地板栗、核桃收购季,前半期以现金支取为主,后半期以现金存入为主。两地区农产品收购季银行日均现金业务量较日常增加约2倍,根据当地产量、平均收购价和用现量,测算农产品收购中现金交易占比约68%。

  (四)从使用者年龄来看,现金使用的年龄结构老龄化

  根据对邢台辖区278名公众开展的人民币现金收付与流通环境调查问卷,从年龄上看,18岁以下、18-40岁、40-65岁、65岁以上年龄段,习惯使用现金占比分别为12.5%、17.7%、26.2%、41.67%;非现金使用为主的占比分别为62.5%、68.9%、52.4%、16.7%。

  可见老年人受以往交易习惯,接收、学习新事物的能力有限,对于在智能手机端进行移动支付使用不习惯,因此在交易中更倾向于使用现金交易。

  (五)从使用场景来看,违法活动现金使用不容忽视

  虽然我国反洗钱法律制度和大额现金管理机制在不断完善,但社会部门现金使用监测、申报和坐支现金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仍较薄弱,地下钱庄、洗钱犯罪活动和社会部门以规避监管为目的的不合理大额现金使用对社会现金流通仍存在一定程度影响。

  如近期外汇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在甘肃破获一起地下钱庄案,涉案金额756亿元,日均流水几千万,现金交易仍是犯罪分子割断资金链条、隐蔽交易痕迹的重要方式。

  二、现金使用影响因素分析

  (一)增加现金使用量的因素分析

  一是经济的发展。根据费雪方程式MV=PT,短期内制度相对稳定、货币流通速度不变,货币量与物价水平与经济产出成正比。自1998以来,GDP、通货膨胀率和M0同方向同周期变动,但近几年M0占GDP、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比例逐年降低,未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现金需求将进一步提高,但所占比例将进一步缩小。

  二是居民收入水平的增加。根据凯恩斯的货币需求理论,交易需求、预防需求与居民收入成正比。因此当居民收入增加,现金使用量也会增加。但由于农村、城镇地区对现金结算的偏好程度不同,因此居民收入的增加对城乡影响程度不同。

  三是老龄人口的增加。老年人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对移动支付等新兴事物的学习、接受能力有限,对现金支付更为偏好。但随着普惠教育成果的不断显现,人口结构变动将持续减弱农村、老龄人群的现金使用习惯。

  (二)降低现金使用量的因素分析

  一是移动支付的发展。随着非现金结算方式的迅猛发展,其方便快捷、安全可靠的特性被越来越多公众认可,很大程度上取代了现金交易。2020年,我国银行非现金支付业务笔数、金额达3 541.21亿笔、4 013.01万亿元,分别较2010年增长了11.78倍、3.43倍;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笔数、金额达到8 272.97亿笔、294.56万亿元,分别较2015年增长9.07倍、4.95倍。

  移动支付对小额现金结算替代作用更为明显。随着移动支付的日益普及,百姓使用移动支付场景越来越下沉,表现为移动支付单笔交易额持续下降。

  2020年银行处理移动支付业务笔数1232.2亿笔、金额432.2万亿元,同比增速分别由2015年峰值的206%、379%回落至21%、25%;笔均交易额由2015年的7821元/笔降至3 507.2元/笔。

2010-2020年度我国非现金支付交易量统计

图1 2010-2020年度我国非现金支付交易量统计

  但是随着移动支付迅速普及后趋于饱和,移动支付增速明显放缓,因此央行数字货币推广应用后弥补现有电子支付未有功能对现金需求的影响仍待评估,但现有支付工具对流通中现金影响将趋于缓和。

  二是监管水平的提高。从近年破获的案件中,发现洗钱分子经常利用现金交易清洗黑钱,通过现金交易,洗钱分子可以人为割裂资金链条,给反洗钱调查和侦查制造障碍。随着反洗钱和大额现金管理持续完善、持续强化,监管高压态势和持续的监管威慑,有助于压缩违法、不合理大额现金使用的生存空间和现金使用规模。

  三、相关建议

  (一)积极进行货币业务转型

  现金需求发展趋势的影响因素增加,且各因素相互影响、相互交织,对现金总量供应和券别结构、整洁度、反假货币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是加快完善现金管理信息系统。首先解决银行现金实物收付监测统计制度,并建立覆盖县级以上行政区的分银行、分网点、分券别的现金收付制度,支持各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加强现金供求的前瞻性预测、管理。同时探索建立覆盖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大额现金收付监测管理制度,进一步遏制违法现金使用,抑制不合理现金使用。

  二是加快因地制宜的发行库和钞处业务转型。鉴于区域现金流通需求、环境的差异,建议省级以上分支机构按照运转高效、成本节约的原则开展发行库和钞处整合转型,尤其是发行库、代理发行库、发行基金托管库和钞处业务功能整合,有助于减少调拨环节、增加有效作业时间、节约成本、减少风险环节。

  银行全额清分机制趋于完善,可考虑清分、复点职能向商业银行转移,人民银行钞处专注于不宜流通券销毁,优先采用清分连接销毁,不宜机械清分的特残币和小面额残币采用比例抽查,有利于提高处理效率、节约处理成本。

  (二)加快推进央行数字货币应用

  未来央行数字货币补充现有移动支付工具未有功能和独有特性。

  一是建议宣传央行数字货币独有功能,推动市场应用。央行数字货币由国家信用背书,具有类似现金实物的法定货币特性,更具安全性;较商用数字支付方式,个人隐私保护级别更高;具备离线支付功能,并建议针对老年人和视觉障碍者等特殊人群完善无障碍使用设计,提升便捷性;类似现金的公共产品特性,使用成本更低。

  二是独有的跨境应用优势。数字货币的发展不但是经济数字化的发展需要,更关乎全球支付体系的话语权,美、欧、日等发达国家高度重视,纷纷布局。

  目前我国数字货币研究总体处于国际中上游水平,2021年2月与中国香港、泰国、阿拉伯央行联合发起多边数字货币桥研究项目,进一步探索数字货币的国际合作与跨国使用,也是人民币国际化中节约现金调拨、结算成本的重要举措。

  (三)针对性完善人民币知识和反假货币宣教方式

  老年人和农村地区现金支付偏好更为明显,结合实际情况完善人民币知识和反假宣教方式。

  一是针对性进行宣传。面对农村地区和老龄人群宣传存在的矛盾,如使用新媒体能力受限,仍依赖传统面对面宣传方式;农忙时节劳动分散、劳动强度大,参与宣传活动意愿低、甚至存在排斥行为;随着现金机具普及,商户过度依赖机具鉴别,对人工防伪鉴别有所忽略。

  需要进一步强化人民币知识和反假货币宣传教育活动的常态化措施,特别是加大国内和地区代表性媒体的公益宣传投入,以及加强农村地区的常态化宣传投入。

  二是进一步加大电子化支付工具宣传推广力度。目前农村地区银行网点压缩,百姓现金服务便捷度存在矛盾,因现金保管不善造成鼠咬、板结、霉变等特残损失仍多有发生,同时近期调查发现外地收购商不了解当地居民交易结算习惯,是推高农村现金结算使用的重要因素。

  建议继续完善拒收现金整治政策宣传口径,并进一步加大电子化支付宣传推广力度,引导百姓在维护现金法定支付地位的基础上,充分认识电子化支付工具的优势,提升合理选择支付结算方式能力。

  (四)加快完善大额现金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违法、不合理大额现金交易不仅增加社会现金流通成本,更是违法犯罪洗钱、规避监管的土壤。

  一是建议完善大额现金管理法规制度。以法律明确单位和个人大额现金交易申报义务,单位应申报现金库存、取现用途、存现来源,个人申报取现用途、存现来源,并经税务部门确认后由银行办理。可采取实行个人账户消费和经营账户分类管理,要求企业和个人经营户建立规范会计账簿;遏制企业借道个人账户大额现金使用,优化企业对个人现金支付限额标准等法律规则。

  二是加快完善大额现金管理跨部门协调管理机制。建立人民银行、银行业金融机构、税务、出入境等大额现金管理职责部门共享的大额现金大数据平台或信息交互机制,整合社会部门大额现金预约、申报功能,为各监管职能部门提供违法大额用现风险评估、线索排查信息平台,推动跨部门协作监管,提升违法、不合理大额现金使用监管的全面性、高效性,提升监管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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