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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联支付平台带来的第三方支付变局

添加时间:2018-02-26 19:56
  许多支付机构通过扩大客户备付金规模赚取利息收入,偏离了提供支付服务的主业,一定程度上造成支付服务市场的无序和混乱,也违背了人民银行许可其开展业务的初衷。
  
  在我国金融市场中,中国银联地位显赫。它除了是国内唯一一家特许的银行卡清算组织,还是一个业务线庞大的支付帝国。不过对中国银联来说,其地位已开始受到挑战。一方面,官方此前明确要放开银行卡清算市场,符合条件的内外资企业,均可申请在我国境内设立银行卡清算机构,另一方面,一个叫网联的机构于去年 8 月设立,被外界称为“线上银联”.
  
  网联应运而生,这意味着国内支付市场将重新洗牌,不仅会重构新的清算模式对银联线上业务产生冲击,还要打破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的直连关系。尽管业内猜测,未来银联侧重转接线下支付,而网联则着重转接线上支付,但在二维码支付已经打通线上线下的背景下,这种业务边界区隔恐怕不是行政手段就能限制住的。毕竟,官方也有意开放清算市场,何况银联同样有开展网络支付清算的能力,二者将来会有一定的竞争。
  
  相比银联,在网联诞生之后,第三方支付机构所面临的影响并不小。最为显着的,莫过于对其盈利模式的冲击。
  
  目前,支付机构开展的支付业务类型共分三种,即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这三类业务的交易特点不同,导致其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的沉淀效应有较大差别,从预付卡、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依次降低。由此,在实际经营中支付机构对备付金利息收入的依赖程度也各不相同。事实上,在网联诞生之前,不少支付机构是以“吃利差”为主要盈利模式。
  
  网联的诞生,不仅切断第三方支付机构直连银行的清算模式,而且将解决困扰已久的备付金集中管理难题。
  
  客户备付金是支付机构预收其客户的待付货币资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客户备付金的所有权属于支付机构客户,但不同于客户本人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也不以客户本人名义存放在银行,而是以支付机构名义存放在银行,并且由支付机构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
  
  央行去年年初披露的数据显示,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以自身名义在多家银行开立账户分散存放,平均每家支付机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 13 个,最多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达 70 个。而截至 2016 年第三季度,267 家支付机构吸收客户备付金合计超过 4600 亿元。
  
  保障客户备付金安全一直是央行对支付机构监管的重中之重。但从近些年的情况看,客户备付金管理存在不少风险隐患,比如客户备付金存在被支付机构挪用的风险;一些支付机构违规占用客户备付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其他高风险投资;有支付机构借此便利为洗钱等犯罪活动提供通道,也增加了金融风险跨系统传导的隐患;客户备付金的分散存放,不利于支付机构统筹资金管理,存在流动性风险。为此,国务院办公厅在 2016 年下发的《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去年 1 月,央行根据前述通知要求,决定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实施集中存管。比如,自 2017 年 4 月 17 日起,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该账户资金暂不计付利息。此外,人民银行根据支付机构的业务类型和最近一次分类评级结果确定支付机构交存客户备付金的比例,并根据管理需要进行调整。
  
  客观来说,许多支付机构通过扩大客户备付金规模赚取利息收入,偏离了提供支付服务的主业,一定程度上造成支付服务市场的无序和混乱,也违背了人民银行许可其开展业务的初衷。而实施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则将支付机构存放在备付金存管银行中的部分资金交存到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其他流程没有变化,不改变原有备付金银行与支付机构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备付金存管银行除配合完成备付金交存专用存款账户相关工作外,须继续履行对支付机构存放在所有备付金银行的客户备付金信息的归集、核对与监督工作职责;备付金合作银行应继续做好对支付机构存放在本银行客户备付金的监督。
  
  按照官方要求,要理顺支付机构业务发展激励机制,引导非银行支付机构回归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然而网联平台推出之前,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在各商业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办理跨行资金清算,超范围经营,变相行使央行或清算组织的跨行清算职能。而正是通过这样的直连,第三方支付机构实际扮演着线上清算组织的角色。由于交易是直连模式,央行看不到第三方支付的“完整的资金转移链条”,这理论上也为洗钱、行贿、偷漏税行为提供了便利。在此背景下,网联被寄予厚望。
  
  去年 8 月,《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由直连模式迁移至网联平台处理的通知》印发,其中明确自 2018 年 6 月 30 日起,支付机构受理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全部通过网联平台处理。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于 2017 年 10 月 15 日前完成接入网联平台和业务迁移相关准备工作。具体到网联的定位来看,主要处理非银行支付机构发起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
  
  由于 2016 年官方已经明确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这种情况下,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支付业务就需要网联这样的清算机构来实现。实际上,通过该清算平台的支撑,未来支付机构只需开立一个银行账户即可办理客户备付金的所有收付业务,而这也便于对交存至专用存款账户的客户备付金进行有效的集中管理,化解备付金分散存放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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