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郑雪 北京报道
法治是金融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金融司法是金融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科技发展带来的规则冲突、社会风险、伦理挑战,金融法院如何提升能力、驱动高质量发展?
11月9日晚,第五届成方金融科技论坛的平行论坛“金融科技数据合规的法律治理”在京召开。会上,北京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雯表示,要妥善审理供应链金融类案件,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此外,在金融审判实践中,鼓励数字市场、数字金融发展;同时,以法律规范数据治理,立法前沿问题引导市场有效发挥作用。
科技金融体系完善方面,张雯表示,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深化进程中,金融法治要加大对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下,为国有企业全力突破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攻关提供信贷融资支持,积极促进成果转化。
同时张雯指出,通过妥善审理保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租赁等供应链金融类案件,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持续送出政策、法律“服务包”,为科技创新企业在新三板、北交所上市育优市场,降低融资门槛。
金融科技飞速发展,但同时,数据产权制度、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平台权利义务、跨境数据流动的规则、权属、安全等问题不清晰,矛盾叠加。
张雯表示,在金融审判实践中,要鼓励数字市场、数字金融的发展,以金融司法保障数字的有益和有效流动,在流动中孕育数字市场,扩大数据要素规模,创造社会财富。
但同时,她提示要注意两点:一是要用法律规范数据治理,防止数据滥用、侵犯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二是关注当前数据权利的边界等立法前沿问题,审慎、谦抑地司法,引导市场有效发挥作用。
在金融司法数字化转型方面,张雯介绍,金融法院主动实施“数字融法”建设工程,开展类型化案件的大数据模型研究,提炼更具有示范价值的裁判规则和治理建议。
“比如我们目前正在进行针对典当行业和银行小微贷类案的大数据模型设计,将其中的逻辑规则上升为‘监管沙箱’试验,希望形成的司法建议具有更强的科学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