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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移动支付业务的发展现状及其监管建议

添加时间:2015-01-16 19:34

  近年来,随着移动通信产业的发展,全球移动支付产业日益繁荣。在我国,移动支付不仅成为电信运营商新的利润增长点,而且吸引了金融机构、银行卡组织、支付机构纷纷布局。一方面移动支付竞争日趋激烈,市场解决方案层出不穷,移动支付产业呈现出百家争鸣的发展态势 ;另一方面移动支付产业却在多头监管的格局中探索前行。本文通过描述我国移动支付业务的发展现状,分析国外移动支付业务的发展情况,参考国外先进管理经验提出对我国移动支付的监管建议。

  一、我国移动支付产业发展现状。

  我国移动支付产业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发展迅速。目前,我国移动支付的市场解决方案发展水平、技术水平基本与世界保持同我国移动支付业务发展监管研究?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王潮端步。根据人民银行《2013 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2013 年我国共发生移动支付业务 16.74 亿笔,金额近 9.64 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了 212.9% 和 317.6%.未来几年,我国移动支付业务将进入爆发式增长阶段。为抢夺市场先机,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国银联、电信运营商、支付机构等纷纷推出了各具特色的移动支付产品。

  1.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移动支付产品。

  各家商业银行都推出了手机银行服务,客户下载手机银行客户端,并签订开通协议,即可在掌上随时、随地办理转账、投资、理财、缴费、汇款等业务。此外,各家商业银行还纷纷打造了各具特色的微信银行。微信用户只需在银行官方网站用手机扫描“微信银行”的二维码,或者通过微信平台关注银行的公众账户,即可使用微信银行服务。

  2. 支付机构的移动支付产品。

  支付宝于 2013 年初正式推出“支付宝钱包”客户端,支付宝钱包可以实现掌上转账、充值、信用卡还款、水电煤燃缴费、电子凭证管理等功能。支付宝钱包最具特色的功能在于其首创的“声波支付”和“摇摇支付”两种新型近场识别、远程支付的无线在线支付技术。

  腾讯联合旗下的财付通打造了面向数以亿计的微信用户的微信支付。用户在首次使用微信支付时,需添加银行卡,验证手机号,设置支付密码。微信支付的应用场景包括线下扫码支付、Web 扫码支付、公众号支付等,用户可以通过扫描读取静态或者 PC 端的二维码跳转至微信支付交易页面,完成支付,也可以通过商户的微信公众号完成商品和服务的支付购买。

  3. 中国银联主导的移动支付产品。

  中国银联作为我国银行卡清算组织,也积极参与移动支付产品的研发,推出了包括银联随行、NFC-SD 卡等产品。

  银联随行用户不需要开通网银功能即可实现远程移动支付。中国银联的 NFC-SD 卡是在 SD 卡内部嵌入金融级的安全芯片,配置了 NFC-SD 的手机用户既可登录手机客户端,方便地进行公用事业缴费、信用卡还款、余额查询、在线购物等,也可在餐馆、超市、百货店、便利店等小额支付场所轻松“刷机”消费,还可通过手机自助银行享受金融服务。NFC-SD卡可以绕开电信运营商的 SIM 卡,但只能运用于支持 NFC 功能的高端手机。中国银联也与电信运营商在全国各地开展了基于双界面SIM 卡的合作。

  4. 电信运营商主导的移动支付产品。

  2012 年 12 月,中国联通联合招商银行推出了 SWP-USIM 手机支付业务,成为我国第一个以SWP-USIM 卡为载体,依托联通WCDMA3G 网络及 3GJAVA 卡多应用管理与下载平台,通过 NFC智能手机和“掌上生活”客户端对银行账户进行管理的解决方案。中国移动宣布开放 NFC 手机 SIM 卡空间,通过应用开放平台,携手各行业向移动用户推广手机钱包。

  中国移动还发布了 2013 年 NFC部署计划,与中国银联合作在 12个省份推出 NFC 移动支付服务。

  2013 年,中国电信推出了 NFC-SWP 移动支付终端,启动 NFC-SWP 试点,规模投放 NFC-SWP卡,并启动终端定制,推动与金融行业的合作。

  二、国外移动支付业务发展情况。

  1. 美国移动支付业务发展现状。

  美国移动支付产业发展的主要力量是银行卡组织和支付机构,代表性产品有 PayPal 开发的电子邮件支付、Square 公司推出 的 Square Dangle 和 SquareCard Case/Register、谷歌推出的 Google Wallet.

  PayPal 电子邮件支付要求付款人登录 PayPal 支付页面,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起支付指令,实现收、付款人资金在 PayPal 支付账户之间的划转。Square Dangle 是一个带有标准音频接口和刷卡槽终端的外接设备,可以转化成无线 POS,消费者在 Dangle 刷卡槽刷卡,并在 Square 应用设备屏幕上手写签名,即完成前台的支付流程,Square 公司在后台完成资金划转。Google Wallet 用户必须使用内置 NFC 芯片的智能手机,通过嵌入手机的 NFC 钱包进行支付。Square Card Case/Register(Square 卡包 / 收银台)则完全颠覆了传统的付款方式,消费者只需向商户提供姓名即可进行支付。

  消费者和商户在使用 Square CardCase/Register 功能前,都需要开通 Square 账户,并绑定银行账户。

  2. 日本移动支付业务发展现状。

  日本移动支付产业由电信运营商主导,其中最成功的当属NTT Docomo,其推出的“OsaifuKeitai”( 手机钱包 ) 采用索尼开发的非接触感应技术--FeliCa芯片进行近场支付,用户可以选择绑定银行账户的 ID 模式或手机账户的 DCMX 模式,两种模式的操作方式相似,只需将 Osaifu Keitai手机在终端上扫一下即可完成购物或取现。两者不同之处在于 ID模式需要事先申请银行卡,并将相应授权信息存储在 Felica 芯片中,消费或取现金额将在绑定的银行卡中扣除,用户可以在手机上实时查询银行卡消费记录和消费余额等信息。在 DCMX 模式下,用户只需下载相应的客户端,而不需要申请银行卡,消费款项将纳入用户的每月话费账单。

  Osaifu Keitai 手机的安全保障也较为完备,设置了 IC 卡锁,防止陌生人使用,单笔交易超过一定限额会要求输入 PIN 码,如果手机丢失,用户可以致电运营商或登录网站,启动 Osaifu Keitai 锁功能,锁定手机的电话簿、邮件、图像、电子支付等个人资料和功能,或者使用遥控锁,设定一段时间内的手机操作权限,防止手机丢失后被他人使用。

  3. 欧洲移动支付业务发展现状。

  在欧洲,移动支付呈现出跨部门、跨行业,甚至跨国界的高度融合和分工专业化的发展态势。

  2007 年由欧盟委员会及信息社会技术(IST)项目共同投资,多家跨国公司、大学和用户组织共同成立的泛欧联盟成立,该联盟致力于超越国界、手机类型及服务性质的限制,为应用于移动设备、基于 NFC 的服务开发一个开放式的商用和技术框架,推动基于 NFC移动应用在众多行业的部署。

  电信运营商 Orange 是欧洲跨国移动支付行业的典型代表。早在2010 年 5 月,Orange 就在法国与竞争对手布依格、SFR 和移动虚拟运营商 NRJ 以及市议会、交通运营商合作推出了名为“Cityzi”

  的全球首个大型商用 NFC 服务平台,服务提供商能够通过该平台向NFC 或者装备兼容 NFC 的手机用户提供购物(300 欧元以下)、交通购票、促销商品信息等 NFC 服务。2011 年 5 月,Orange 与英国的 Barclaycard 合作在英国推出了QuickTap, 在 2012 年 11 月 Or-ange 又与 mBank 和万事达卡在波兰推出了 OrangeCash.Orange不仅通过推广兼容 NFC 的 SIM 卡和终端占领市场,而且力图在每个有业务运营的欧洲国家建立 NFC生态系统 ;2012 年,Orange 在欧洲市场销售了 315 万台 NFC 手机,预计 2013 年将超过 1000 万台。此外,Orange 还在非洲和中东的 13个 国 家 推 出 了 OrangeMoney 服务。目前,OrangeMoney 的用户数量已超过 600 万,手机用户只需开通 OrangeMoney 的账户,就可实现 OrangeMoney 用户之间的资金划转、储蓄、保险、公用事业缴费、购物等功能。

  4. 肯尼亚移动支付发展现状。

  在非洲,移动支付不仅可以实现资金转移和支付,还实现了资金存储和兑现等功能,其中最成功的国家当属肯尼亚。肯尼亚的第一大电信运营商 Safaricom 推出的手机银行系统 M-PESA,以电信运营商为主导,将金融应用集成到客户的手机 SIM 卡中,以手机账户为结算账户,采用与代理商合作的方式,实现汇款转账、账户查询等功能。代理商不仅可办理业务开通,还可提供指导使用、信息服务和现金汇兑等服务。用户只需到附近代理商网点更换带有 M-PESA应用的 SIM 卡,设置初始 PIN 密码和 ID 号,就可通过短信确认交易信息,实现转账汇款、账户查询、远程支付、代发工资、缴纳学费、手机 ATM 取现、虚拟货币购物等功能。

  尽管 M-PESA 只是基于 SMS短信的相对落后的技术,但是由于业务设计合理,操作简单,价格低廉,能够适应肯尼亚经济发展的需要,尤其是满足外出务工人员转账汇款的需要。目前 M-PESA 账户数量已超过 1400 万,代理商网点达 28 000 个,M-PESA 已成为肯尼亚人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对我国移动支付监管的建议。

  1. 加快协同监管体系建设。

  移动支付作为一种新型的支付方式,其市场参与者涵盖了商业银行、电信运营商、移动内容提供商、运营支持服务的技术供应商等。发达国家的移动支付一般都具有明确的监管部门和清晰的职责分工。韩国对电子支付的监管侧重准入管理,要求所有从事支付业务的机构都要取得准入许可,接受金融监管委员会的监管 ;日本的信用卡、预付费卡以及移动支付业务均属经济产业省管辖。

  在我国分业监管的格局下,移动支付急需建立协同监管机制,促进产业融合发展。首先,要按法定职权,梳理移动支付产业各监管当局的监管职责和分工 ;其次,尽快协调制定专门的移动支付管理办法,为移动支付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完整的管理框架 ;再次,在日常监管中积极探索建立由人民银行主导,银监会、工信部配合的移动支付联席工作会议机制,研究移动支付监管的最新问题和主要风险点,协调出台联合产业政策,形成监管合力。

  2. 加强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移动支付的安全不仅涉及智能终端安全、通信安全、支付平台安全等技术安全,也涉及资金安全。我国移动支付面临的技术安全威胁正在不断增加,移动支付的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首先,移动网络的安全形势严峻。通过网络植入手机中的恶意软件、木马程序很有可能篡改、泄露客户信息资料,导致资金损失。

  而且我国手机市场上还充斥着数量众多的低端山寨机,通过山寨机终端发送支付指令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其次,移动数据传输的保密性问题突出。利用钓鱼网站、密码短信拦截、交易确认信息拦截、中间数据窃取等方式,盗取客户资金的案例频现,支付机构资金诈骗事件屡有发生。

  再次,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不健全。个人手机号码、账号等敏感信息的保护体制不完善,垃圾短信和欺诈短信泛滥,以手机为载体的诈骗形式层出不穷。

  (1)加快国家级可信服务管理平台建设。

  可信服务管理平台(TSM)是一个可实现基于安全模块的各类应用发行、管理等功能的开放服务平台。TSM 平台采用机构注册方式,保障应用的发行方和相关检测机构符合技术安全资质,通过对支付应用的生命周期管理,规范应用发行,确保应用符合标准、安全可信、联网通用,通过数字证书与密钥管理,实现移动支付应用的安全身份认证。要构建、开放、平等、共赢的国家级可信服务管理平台,还需要各监管部门的协调和指导,加快出台平台整合的政策,加大对跨部门平台建设的扶持力度,实现各地方和机构 TSM 系统的互联互通、各平台资源的整合优化和业务统一监管,使各参与方深入合作,为广大客户提供跨行业一站式的安全可信的服务体验。

  (2)加强安全单元的应用和载体管理。

  安全单元(SE)是负责交易关键数据安全存贮和运算、支持多应用动态管理和运行安全的部件。

  承载 SE 的介质被称为安全载体。

  移动支付标准明确的安全载体有SIM 卡、SD 卡、内置 SE 的全终端、双界面 SIM 卡。

  首先,要加强安全应用功能的有效管理。要加强从建立移动支付密钥管理系统和证书认证体系的建设,完善健全密钥发放和认证、检测等相关配套产业链体系,规范 SE 安全应用功能的使用,提高移动支付交易的安全性。

  其次,要积极拓展 SE 的多应用管理功能。SE 的多应用功能能够在 SE 发行后,动态加载新的应用供用户使用,支持多应用共存,确保不同应用间互不影响,安全运行,有效解决诸如移动支付应用中的一卡多账户问题。

  3. 加强产业协作。

  我国的移动支付参与主体基本处于“单打独斗”的状态。2012年,在移动支付标准颁布后,跨行业的合作虽然有所展开,但合作的范围较窄,融合的程度也十分有限。三大电信运营商通过分别寻求金融系统合作伙伴,研发推出 NFC 产品,增加自身客户黏性,开始新一轮的排他性竞争。中国银联和三大电信运营商均建立了各自的可信服务管理。商业银行的手机钱包、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产品、各机构拓展的行业应用等关联的银行卡账户一般都局限于自身或合作银行,这不仅会影响客户的使用体验,阻碍联网通用、共同发展,也制约了业务的发展壮大,造成重复建设和社会资源的浪费。

  从国外经验来看,韩国电信运营商 SKT 与信用卡公司通力合作,降低移动业务费率,同时信用卡公司将收单收益返还给消费者和商户,推动移动支付的普及,共享市场发展成果,这一做法无疑对我国移动支付产业各方协作共赢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1)协调各方利益,加强合作共赢。

  监管部门和行业联盟要协调参与各方的利益,加强产业链各环节间的协作配合,促进跨行业融合,积极推动产业合作试点,倡导合作共赢的移动支付发展模式。在人民银行的积极推动下,银行卡正由磁条卡逐步更“芯”换代到芯片卡,受理环境的改善为激活近场支付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已于 2012 年底成立移动支付专业委员会,并发布了移动支付行业的自律公约,要在此基础上扩大移动支付联盟参与者的范围,提高行业联盟的影响力,探索建立合理的近场支付商业模式,协调利益分配机制,加快近场支付商圈建设,整合各方商户资源,共同推动移动支付受理商户成片、成街、成圈,逐步优化移动支付客户体验,引导参与各方找准自己的市场定位,联合开发交通、教育、水电煤气领域的近场支付业务,真正实现便民惠民的目标。

  (2)积极培育开放共享的竞争环境。

  首先,要通过政策规范、业务监管等方式鼓励支付业务创新。

  我国移动支付尚处于起步阶段,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调动移动支付参与者的积极性,鼓励各家机构在大力营销适合基础设施完善地区的高端技术解决方案的同时,也要积极在金融网点缺乏、服务供给不足的农村地区推广低成本移动支付商业模式,实现百花齐放。

  其次,要合理设置移动支付服务市场的准入门槛,允许多方参与主体提供服务,参与市场竞争 ;要保障产业资源共享,预防和防止垄断,保障移动网络通道开放共享。

  4. 健全移动支付律法体系。

  发达国家的移动支付监管均设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欧盟的《电子货币机构指令》要求提供电子支付服务需要普通银行执照或申请 ELMI 执照 ;韩国出台了专门针对直接参与电子商务的公司的《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规定不同金融业务间要进行会计分离,并实行最低安全标准,同时也规定支付公司必须承担消费者金融损失的相应责任,保障交易安全及消费者的权利。美国制定了《电子资金划拨法》,美联储颁布了 E 规则,规范电子支付业务。此外,美国的金融支付服务还受到金融隐私、反洗钱等法律的约束。

  我国移动支付立法首先应厘清电子支付各主体的权、责、利,突出对消费者资金安全、个人信息、知情权和损失赔偿方面的保护,更好地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次应细化对防范移动支付犯罪、洗钱等的规定。移动支付在客户身份识别、资金转移、反洗钱监测等方面都有其突出的特点,例如在一个业务流程中就同时面临银行机构、支付机构和电信运营商等多名反洗钱义务主体,只有进一步研究和细化以上主体在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大额交易报告和客户身份信息保存等方面的反洗钱职能分工和责任认定,才能对移动支付进行有效的反洗钱监测,打击利用移动支付进行非法资金交易的行为。

  5. 加快农村地区移动支付业务的推广力度。

  2012 年,人民银行在 20 个省市组织开展了手机支付农村试点工作。手机支付试点地区实现了手机查询账户、转账汇款、水电煤气费缴纳、小额取现等功能,初步满足了金融普惠需求。要在试点地区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农村移动支付的深度和广度。

  一是制定一定的财政专项资金、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加大对农村地区移动支付客户端推广、配套基础设施升级等的政策倾斜和财政支持力度,扶持金融网点无法覆盖的偏远地区移动支付的普及与应用。

  二是要在现有业务类型的基础上,创新农村移动支付服务内容。在移动支付现有支付功能的基础上,加载天气预报、产品营销、农产品种养植技术推广、农村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知识等信息,丰富移动支付平台的内容,为提升移动支付综合服务能力提供新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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