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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和P2P网贷潜在风险及防控

添加时间:2014-12-03 20:33

  第三方支付和P2P网贷属于互联网金融的两种模式,那么什么是互联网金融呢?

  互联网金融是指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等一系列现代信息科学技术, 实现资金融通的一种新兴金融服务模式,是依托于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等高速发展的信息技术及高度普及的互联网进行的金融活动, 不同于传统以物理形态存在的金融活动,而是存在于电子空间中,形态虚拟化,运行方式网络化。

  从广义来说,理论上任何涉及广义金融的互联网应用,都应该是互联网金融, 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支付、P2P网贷、众筹、在线理财、在线金融产品销售、金融中介、金融电子商务等。

  一、第三方支付。

  (一)定义。

  第三方支付, 狭义上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非银行机构,借助通信、计算机和信息安全技术,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 在用户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间建立连接的电子支付模式。 央 行2010年在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给出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定义,从广义上讲,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机构作为收、 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提供的网络支付、预付卡、银行卡收单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 之所以称“第三方”,是因为这些平台并不涉及资金的所有权,只是起中转作用。 它原本用来解决不同银行卡的网上银行对接及异常交易带来的信用缺失问题, 通过提供线上和线下支付渠道,完成从消费者到商户及金融机构间的货币支付、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系列过程。

  (二)第三方支付业务流程。

  以银行卡支付为例,其具体支付操作流程:

  1.网 上消费者浏览商户检索网页并选择相应商品 ,下订单达成交易。

  2.随后,在弹出的支付页面上 ,网上消费者选择具体的某一个第三方支付平台,直接链接到其安全支付服务器上,在第三方支付页面上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 点击后进入银行支付页面进行支付。

  3.第 三方支付平台将网上消费者的支付信息 ,按照各银行支付网关的计数要求,传递到各相关银行。

  4.由 相关银行 (银联 )检查网上消费者的支付能力 ,实行冻结、扣账或划账,并将结果信息回传给第三方支付平台和网上消费者。

  5.第三方支付平台将支付结果通知商户。

  6.接 到支付成功的通知后 ,商户向网上消费者发货或提供服务。

  7.各银行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与商户实施清算。

  (三)第三方支付风险分析。

  第三方支付的交易额在支付额中所占比重已经不容忽视,但由于出现时间较短,自身在运营管理方面的经验存在不足,对其形成管理及约束的法律法规亟待修订。

  1.操作风险。

  第三方支付涉及的用户众多,操作频繁,任何操作失误、系统设计不当或蓄意时间等都有可能带来风险, 操作风险会产生用户隐私泄露和资金盗用等问题。

  2.法律风险。

  (1)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从法律渊源角度看,法律层面的专门性法律仍然只有《中国人民银行法》,但该法对第三方支付并未做出直接相关的规定,只是用央行制定的办法和细则需要遵循的上位法而已。 央行制定的办法和实施细则, 只是部门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级别的,尚需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 目前,我国在互联网金融方面的法律普遍处于商贷补充、完善的状态,互联网金融本身的发展还不成熟,因此,颁布互联网层面的法律,或许还需要一段时日。

  (2)地反方支付的法律问题。

  第三方支付涉及三大法律问题,即沉淀资金问题、信用卡套现问题和洗钱罪问题。

  (四)第三方风险防范建议。

  1.开展第三方支付平台评级工作。

  官方权威机构对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评级, 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各项安全性指标,如服务质量、网络安全、客户利益维护等作为评级标准,建立一个第三方支付平台评级体系,来自外部的压力会促使第三方支付平台不断进行技术改造,降低网络风险,提高服务质量。

  2.推进立法,加强监管。

  首先提高准入门槛; 其次加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沉淀资金的监管;此外,加快相关立法进程,尽快对沉淀资金的利息归属问题、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比例问题,第三方支付的外部监管问题等做出相关规定。

  3.将第三方支付平台纳入反洗钱监控范围。

  可以借鉴美国经验, 要求第三方支付平台在金融监管机构注册,提交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并完整、妥善保存交易资料。

  4.依靠高科技手段加强信息系统安全。

  第三方支付机构要重视系统建设,根据现实情况,定期升级网上风控系统,以打击各种网络犯罪。 除了第三方支付机构自身的努力外, 监管部门也应尽快出台适合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信息系统安全规定, 逐步完善第三方支付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评估机制, 对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现场检查和客观评估,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地运行。

  5.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管理。

  第三方支付平台在事前、 事中和事后都要采取相关措施才能保证将风险降到最低。

  二、P2P网贷概况。

  (一)P2P网络定义。

  P2P网络贷款的英文为Peer-to-Peerlending, 即 点对点信贷,国内又称“人人贷”. P2P网络贷款是指个人或法人通过独立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相互借贷,即由P2P网贷平台作为中介平台,借款人在平台发放借款标,投资者进行竞标向借款人放贷的行为。

  这种债权债务关系的形成,脱离了银行等传统融资媒介,资金出借人可以明确地获知借款人的信息和资金的流向。 在P2P网络贷款模式中 ,P2P网贷平台在借贷双方中充当服务中介的角色, 通过安排多位出借人共同分担一笔借款额度分散风险,同时可以帮助借款人以较为优惠的利率条件获得融资。

  从定义可以看到,P2P网贷平台只承担信用认定、 信息配对、 利率制定及法律文本起草的责任, 不仅不能介入借贷交易,还不能替出借人分担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借贷违约的风险全部由出借人自己承担。 由于P2P网贷主要在陌生人之间进行,在我国总体信用状况令人担忧的大环境下,这种自负盈亏的模式给出借人带来了极大的不安全感,因此传统P2P网贷模式在我国环境中很难生存下去。

  (二)P2P网贷交易流程。

  在P2P网贷过程中, 借贷双方首先需要在P2P网贷平台上进行注册并建立账号。 然后借款人向平台提供身份凭证及资金用途、金额、接受利息率频度、还款方式和借款时间等信息等待平台审核,平台审核通过后,借款人的相关信息即可在平台上公布。 对于投资者而言,可根据平台发布的借款人项目列表,自行选择借款人项目,自行决定借出金额,实现自助式借贷。 P2P网贷平台上的借贷交易过程多采用“竞标”的方式实现,即一个借款人所需的资金多由多个出借人出资,待所借金额募集完成后,该借款项目会从平台上撤下,此过程一般5天左右。 而后资金出借人与借款人直接签署个人间的借贷合同,一对一地互相了解对方的身份信息、信用信息。 若借款项目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筹到所需资金,则该项借款计划流标。

  传统金融机构和P2P平台的贷款服务对象不同,从而决定了二者的风控手段及风控成本与效率出现极大差异。 传统金融机构通常以大额信贷为主,服务对象主要为机构,且通常有抵押物,因此传统金融机构一般按照内部风控流程,对贷款项目一事一议、进行单独考察、风险评估,更加注重贷款项目的现金流及抵押能力分析。 但是若此种风控方式运用于小额信贷,不仅将使单笔贷款项目的风控成本过高,效率过低,更可能将大量小微企业拒之门外。

  P2P网贷行业服务对象主要是个人 ,小微企业的贷款通常以小微企业主的个人名义进行,通常没有抵押物。 小额信贷由于单笔贷款金额小, 客观上要求单笔贷款风控成本及时间成本较低才能保证收益。P2P行业的风险控制技术一般以个人信用为基础,包括小组联保、关系型借贷、人工信用调查分析、自动化信用评分等多种信贷技术,更倾向于标准化、批量化的风控管理模式。

  这种以信息数据为基础的量化风控模型和自动化信贷管理系统,可以给金融业带来新的启示。 高效率、批量化、规模化地开展小额信贷的授信和风险管理, 将是未来小额信贷业务发展的必然趋势。

  (三)P2P网贷风险分析。

  1.操作风险。

  P2P网贷中 , 借贷双方的资金需要通过中间账务进行操作,以处理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大量的资金往来,但中间账务的资金和流动情况处于监管真空状态。 目前,P2P网贷平台普遍采用对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方式实现资金托管。 实施上,P2P网贷平台只是在第三方支付开一个类似对公的虚拟账户 ,然后让平台注册用户充值到平台, 尽管用户看到自己在平台用户的资金情况, 但是这部分资金是沉淀在平台的对公虚拟账户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并没有权限也没有义务对P2P网贷公司进行监管,资金的调配权仍然在P2P网贷公司手里,而且P2P网贷公司一般没有严格的资金收集、管理和使用程序,没有妥善保管资金安全的相应制度规范,导致P2P网贷公司的业务人员或者P2P网贷公司本身能够轻易挪用平台用户充值的资金,存在较高的道德风险。P2P平台的“捐款跑路”现象就是资金监管缺位风险的现实印证。

  2.流动风险。

  P2P网贷的流动性风险在于平台承担了资金垫付的压力 ,主要来自平台的保本付息承诺和“拆标”两方面行为。

  3.法律风险。

  P2P平台面临的法律 风险主要是机构法律性质定位的风险、非法集资的风险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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