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支付网首页
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相关文档 >

电商平台支付结算模式研究

添加时间:2022-07-25

  近年来,互联网经济飞速发展,线上商品及内容服务从无到有、不断丰富,催生大量线上支付需求,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也进一步刺激了线上消费,尤其是生鲜到家、社区团购等应用场景日渐丰富,使得电商行业的支付结算模式随之不断发展创新。

  支付结算一般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2005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在《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中这样定义:电子支付是指单位、个人直接或者授权他人通过电子终端,实现货币支付与自己转移的行为。

  1、发展现状

  目前在我国,电子支付已经成为居民消费的日常习惯,通过电商平台在线消费是当前主流消费模式之一。自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发文整治无证支付业务以来,电商平台也在和各合作方不断研究、调整合规经营的业务模式。

  电商平台的业务诉求。随着经济发展,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逐年上升,带动了消费开支增长。以城镇居民为例,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 0 0 1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23.97元,人均消费支出5309.01元;到202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43834元,人均消费支出27007元。200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仅3万亿元左右,至2020年已增至41万亿元左右。

  居民可支配收入和社会消费品零售的飞速增长,是近年来电商平台交易量呈现爆发式增长的基础。自2003年淘宝网成立以来,各个品类的电商平台不断诞生、成长,催生了巨量线上小额支付需求,各大平台规模屡创新高,“双11”“双12”“618”等已经成为固定的购物营销节日。

  近年来,虽然行业竞争更迭,头部平台流量集中,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寡头垄断”(如淘宝、京东等),但是新的流量阵地仍在不断涌现,如小视频领域的抖音、快手,社交类购物平台拼多多,微信小程序,直播、企业微信等私域流量的持续成熟发展,以及随着产业互联网不断成熟的垂直细分领域to B平台等。

  对于本身并不生产产品、也不主营支付业务且没有金融牌照或金融经营属性的电商平台而言,为了实现线上购买和支付结算闭环,从而可持续合规经营、发展,尤其是为了应对日后上市所需的财务审计类需求和便捷化、自动化操作、减少后台财务等人工干预的工作量,撮合类业务支付结算需求应运而生。

电商

  2、主要风险

  严格来看,线上平台对于支付的需求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自营的电商平台,通过买断商品或生产商品,将商品置于平台销售,只有下游买家会员在平台上选购商品。此类平台只需要解决下游买家的线上支付即可,所有款项可以进入平台的自有账户。另外一类是撮合类电商平台,平台同时存在商家和普通会员,交易双方是由普通会员直接向商家购买,平台为纯第三方或所谓的中介方,仅承担代收代付责任,可能收取较小比例的服务费或入驻保证金等。对于此类平台,如果没有寻求合规的支付结算解决方案,就面临着“无证支付”和“二清”的业务风险。

  “无证支付”。目前,我国持证经营支付业务的机构主要分三类:持有《金融业务许可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提供账户服务及支付业务;持有《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等清算许可证的中国银联、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等获得行政许可的机构或清算组织;持有《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支付机构。

  “无证机构”指未获得上述行政许可却在为客户提供支付业务的机构。市场上曾经涌现过一批所谓的“第四方”,这是用来区别“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一种称谓,这类机构一般以提供技术开发服务为主,为电商平台提供软件开发、聚合支付、获客引流等服务。但是,自从中国人民银行“217号文”整顿“无证支付”以来,该类机构本身在不持有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只能寻求和有证机构合作来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否则即被视为踩到“无证支付”的红线。

  过去几年来,许多大型电商平台也曾纷纷斥巨资收购第三方支付牌照,从而打造自己的支付产品闭环,如京东收购“网银在线”、美团收购“钱袋宝”等。另外,平安、海尔、顺丰等无论是金融还是实体企业,也都通过收购等方式布局过支付牌照,加之支付牌照本身业务范围的规定,使得包含“互联网支付”属性的支付牌照稀缺性进一步体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年1-3批续展的支付牌照分别为27家、12家和51家,续展通过的分别为24家、1 0家、4 0家,截至2 0 2 1年年底,市场上共有220张左右的支付牌照。其中,有互联网支付许可的支付机构只有约103家,同时含两类以上许可的支付机构只有不到70家左右),支付牌照价格一度水涨船高。

  同时,平台还要考虑到收购了支付牌照以后存在的大量与平台融合的业务和技术改造等,以满足用户顺畅的支付体验,所以,除了个别头部平台以外,更多的平台,尤其是传统实体领域发展的电商平台,不可能也不希望通过收购支付牌照的方式来解决“无证支付”的问题。寻求与有证机构合作的方式,无疑是确保合规性前提下更经济的方式。

  “二清”。根据“217号文”的定义,“二清”是指以平台对接或“大商户”模式接入持证机构,留存商户结算资金,并自行开展商户资金清算的行为。从行业实践来看,“二清”分为“资金二清”和“信息二清”。

  “资金二清”是指平台实质经手商户的结算资金,明显违背监管规定的“二清”。“信息二清”是指电商平台虽不经手具体资金结算环节,但因其掌握原始交易数据,主导持证机构为平台商户提供资金结算的入账规则,参与平台商户资金结算过程,这种“信息二清”严格意义上也属于“二清”范畴。

  3、行业实践

  综合外部政策、监管要求和电商平台企业的业务发展规划,当前绝大部分无证电商企业主要在二次清分合规、聚合支付、信息流与资金流一致性(资金入账户名与发票开立户名不一致)、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等方面存在业务升级优化需求。当前,监管对电商平台在支付结算方面的合规要求主要体现在两方面:第一,平台的资金流与企业的自有结算账户相隔离,由专门的清算账户(如支付机构ACS账户或银行资金清分专户)处理;第二,整个交易的信息流需要全流程可追溯。

  目前市场上有以下几类解决方案,可供无支付资质的电商企业在当前监管标准下解决其支付清算需求,规避资金池和“二清”风险。这些方案的提供方主要是上文介绍的三类支付清算业务持牌机构: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

  4、银行资金清分专户模式

  商业银行依托自身账户和支付资质,为电商平台开立交易资金清分专户,并为平台上的二级商户在专户项下开立虚拟子账户,从而为电商平台提供一套包括支付入账、资金清分和对账等在内的整体服务方案。支付资金入账到平台资金清分专户,由银行提供资金清算服务,平台专户与电商平台的自有资金账户相隔离,银行与电商平台系统以开放式接口对接,根据平台系统反馈指令实时清分资金,实现资金流和订单流的统一。

  一是平台入金。商业银行的分账体系支持多种支付方式,其中包括银行自有支付和对接支付公司支付,平台类的电商多会兼顾主流客户的支付习惯,主要支持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联等支付通道。据《中国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市场季度监测报告2021年第3季度》显示,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的市场占有率合计达到90%,在我国支付行业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第三方支付机构有着互联网化程度高、商户准入灵活的优势,有利于覆盖更广泛的长尾客群,从而与商业银行进一步形成差异化的互补与合作。

  二是资金清分。根据平台提供的结算规则和交易订单,资金由交易资金清分专户结算至对应平台上游卖家商户的虚拟子账户。在担保支付方式下,资金先行进入专门的交易担保资金虚拟子账户,待买家确认收货后再做清分,同时,平台交易手续费、资金池利息收入等也将分别清分至对应的虚拟子账户,银行形成对账单,实现交易流和资金流匹配。

  三是资金提现。卖家将虚拟账户余额提现至同名银行账户,平台将手续费、收入子账户中余额提现至平台银行账户,至此完成平台资金清分。

  在银行兼容平台直连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模式下,平台或平台上的商户(不同支付机构的商户审核要求有差异)是以自己的名义在支付机构申请支付收款资质,实际资金由银行清分,所以可能存在支付和清分分离的情况。

支付结算

  5、支付机构资金清分模式

  支付机构原主营支付收单业务,而后根据市场需求针对电商平台推出账务服务,为电商平台和平台商户分别结算资金,在账务系统加入了与平台商户的分账规则,分别结算各自应收资金。目前,在提供清分服务的支付机构中,微信支付和支付宝仍占据市场主要份额。

  “电商收付通”是微信支付专为电商行业场景打造的集支付和清分为一体的解决方案。电商平台在申请之前需入驻成为微信支付服务商,电商平台上的商户则入驻微信支付成为二级商户。“电商收付通”支持将多个二级商户的订单进行合单支付(类似电商购物车中的多笔订单合并支付),合单支付款项分别进入二级商户各自的账户(资金为冻结状态),电商平台在满足业务流程条件下(如确认收货等),可将二级商户冻结状态的资金解冻,并收取平台佣金。

  “商家分账”则是支付宝打造的清分产品,买家通过支付宝支付并确认收货后,在途资金进入商家的支付宝账号,根据商家或经授权的系统服务商(电商平台公司)制订的资金清分规则,对应订单的资金从商家的支付宝账号清分至平台、物流等分账收入方的支付宝账号。目前,支付宝规定分账的分出金额最高不能超过订单金额的30%。

  相较商业银行的“买家—平台—商户”模式,支付机构“买家—商户—平台”的清分模式保护了商家的资金安全,平台作为流量推广方接受费用分成,分账收入方最终通过支账户提现完成清分。和商业银行一样,支付机构也以开放式接口方式与平台对接。

  6、清算机构清分模式

  近年来,中国银联推出“云直通”产品,与主流支付机构和商业银行合作,为电商平台提供清分结算业务。在“云直通”系统中,平台商户通过开立账簿,T日将平台交易信息实时同步至系统进行资金清分,T+1日支付机构将待清分资金结算至电商平台与银行开立的托管户,最终银行调用银联接口获取分账指令,卖家提现至自有结算账户完成平台出金。“云直通”解决了商业银行自建清分系统的困扰,可直接以标准接口对接电商平台和银行。

  在这种模式下,一方面,中国银联凭借强大的公信力和技术能力,在头部电商平台间“跑马圈地”,逐渐建立起口碑;另一方面,电商平台凭借较强的议价能力,使其银行备付金账户享有较高的利率计息,有利于待清分资金实现高额增值。

  7、未来展望

  2018年,全国人大正式通过《电子商务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立法效力层级最高的法律,对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经营行为、合同、快递物流、电子支付等都做了比较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尤其是从法律层面对电商平台的业务做了规范和约束,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商户和提供的商品有审核义务,不得“大数据杀熟”等。

  回顾立法和监管政策,对在线支付及后续资金清算流程的核心要求主要有两点:一是商户及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审核,二是整个交易资金流、信息流的相匹配及可追溯。结合行业实践,拟对我国电商平台支付结算和产生的资金清分业务发展方向提出几点想法:

  第一,当前技术条件下,在线支付及资金清分业务的合格提供方是支付机构、银行及清算机构,当前法规和监管要求对电商平台和其商户均有主体及业务背景穿透审核的要求,这三方各有侧重,互相有竞争也有合作,共同满足市场的差异化需求。三者的差异及其背后原因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三类机构的主营业务不同,因此利益侧重点各不相同:支付是支付机构的主营业务,而支付所产生的手续费收入是其主营业务来源;银行主营为存、贷和中间业务收入;清算机构的主营业务则是提供银行卡清算业务,服务对象是银行卡持卡人。

  故在同样为电商平台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过程中,除了吸引并做大平台和商户客户、提升客户黏性这一共同诉求外,支付机构的侧重点在于支付产生的手续费收入;银行则最看重清算账户的存款资金沉淀,相关的支付等手续费中间业务收入是派生的业务收益,所以相较支付机构而言,银行愿意为了存款规模和收益去减免和折让支付手续费;而清算机构更侧重在提供清算服务时收取业务服务费,同时,清算的账户存款利息收益也是清算机构新的收入来源。

  二是三类机构的风险偏好不同,因此在客群上形成分层:支付机构为了拓宽支付手续费收入,广泛寻找客源,而议价能力低的客户往往是更为下沉的商户,这些资质相对欠佳的客户可能更倾向于寻求支付机构的高效、便捷服务;银行在客户准入上相对严格,因其主营业务是存贷款,基于平台数据和客户需求,银行也会侧重为平台及其商户提供支付方案和基于订单信息、资金流的在线融资一体化方案。

  三是在支付服务上,由于银行可非排他地支持电商平台兼容多家支付机构,从而更适合有独立APP的大型正规平台,而非基于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的闭环生态商户;清算机构依托其本身的职责定位,已经与所有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建立起天然连接,故其支持的机构范围更广、议价能力更强,但其产品推出时间最迟,故稳定性、适用性还有待市场进一步检验。

  第二,着眼不远的将来,数字货币从技术角度天然具有“解决整个交易资金流、信息流相匹配及可追溯性要求”的特性。2022年1月4日,数字人民币(试点版)APP上架,试点地区包括苏州、长沙、上海、西安、青岛、大连、海南、雄安新区、深圳、成都四地及北京冬奥会场等。早在2021年6月,我国数字钱包支付场景就已突破12万个,尤其在零售市场支付端广泛使用,具有不受限于网络环境、法定货币不可拒收、可控匿名等优点。

  基于数字货币背景下的电商平台资金支付清分体系将产生重大变革:首先,数字人民币钱包支付免支付手续费,提现无手续费,将大幅降低资金交易成本,从而减轻平台和商家的费用负担,拓宽消费者支付渠道。这对主要依赖支付手续费收益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挑战无疑最大;

  其次,央行对数字货币的发行和流通、交易时间和节点有着全面记录,从而使数字人民币具有天然的可追溯性,资金从平台入金到出金的流程脉络将更为清晰,对平台商家融资放款不再受限于受托支付,这对电商平台及其商户本身的业务合规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也有助于建立一个更诚信、更透明的交易环境。

  当然,数字货币场景下,仍然无法解决商户准入审核的要求,尤其是在数字信用尚未充分建立起来的市场初期,仍然依赖包括第三方支付机构、商业银行和清算组织等在内的各服务方开展业务推广和服务支持,在此过程中,需要多方协同,并各自找到新的角色定位和发展方向。

  第三,未来商业银行将继续优化数据风控模型,在已接入的征信、税务、工商、法院、海关、电力等传统官方信息渠道基础上,通过与电商平台系统直连,获取入驻商户在平台上发生的历史订单交易数据、资金流转数据和物流数据,能有效规避电商平台刷单等数据不实的隐患,极大地丰富风控模型的纬度,从而支持平台整合推出针对其线上商户的闭环金融供应链服务,赋能平台,增强用户黏性。

  平台商户可以获得更精准、成本更低的定制化融资产品解决方案,申请、放款和还款全流程在线化。依托平台批量获客、下沉获客的模式,也能有效帮助银行在控制风险的同时,打破线上线下、地域和客户准入的局限,获取更多用户,践行“普惠金融”理念,并利用互联网、数字化手段实现用户向客户的转变,助力我国电子商务行业更新、迭代发展。

关闭

1.点击下面按钮复制微信号

***********

2.打开微信→查找微信号

加为好友 开始支付接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