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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和支付方式的演变历程(知识讲解)

添加时间:2022-07-13

  支付系统是由一系列支付工具、程序、有关交易主体及法律规则组成的用于实现货币:金额所有权转移的完整体系。

  任何在经济中有关支付的工具、手段等均是广义上支付系统的组成部分,如现金、票、中央银行的票据处理中心及有关票据的法律等。狭义上的支付系统是指以计算机网络系统为依托,由一系列交易主体参与的,由一系列相关支付工具、程序、有关法律组成的,用于实现电子资金转账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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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我们来聊聊支付和支付方式的演变历程,以便我们更好的了解支付系统。

  1、支付的演变历程

  商品交易发展到近代出现了以银行为支付中介的新支付形式。在传统商务和电子商务中,银行在支付过程中都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由于银行这一信用中介的介入,现代含义上的支付演变为银行与客户、银行与银行之间的资金收付关系,支付是客户和银行之间进行资金清算和结算。

  现代化支付系统是商业银行为广大客户提供全面金融服务、中央银行为各商业银行提供支付资金最终清算服务的综合性金融服务系统。支付、支付工具与支付系统的演变和发展是与人类社会文明演变过程相一致的。

  1.原始社会的支付方式

  在原始社会,支付是以最原始的交换方式进行的,即使有交换,也是一种直接的以物易物,交换过程和支付过程同时发生。这时不存在支付工具。

  2.自然经济社会的支付方式

  自然经济社会对应的是以实体货币为媒介的支付方式。这时的交换是以某种物质(主要是贵金属)作为一般等价物进行交换货币由此产生。

  交换和支付同时发生,货币作为支付工具初级的支付系统已形成。

  3.工业化经济社会的支付系统

  工业化经济社会对应的是以银行信用为主的支付系统。在I业化经济社会,信息传播媒体多样化,各种形式的信息收集、加工和传播的壁垒被打破,信息具有了社会化的性质。作为信用中介的银行则在社会交换和支付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最为典型的支付工具-支票应运而生。

  买方通过将资金存入银行,在商品购买过程中,用银行的信用工具-支票进行支付,而卖方则通过支票得到所售商品的资金。商品的交换过程与支付过程发生分离,产生各种具有银行信用性质的支付工具,如支票、汇票、本票等,比较完善的支付系统已经建立。

  4.信息经济社会的支付方式

  信息经济社会对应的是电子化、网络化的现代支付方式。现在,由于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采集、加工、储存和传递越来越依靠计算机和网络通信手段。互联网的普及使世界变为了地球村,经济全球一体化已成为了现实,整个社会的商品交换极度扩大。

  与之相适应,支付方式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出现了各种现代化的网络支付系统。基于网络的支付系统不仅使支付自动化、快速化和安全化,而且适用范围广泛。随之衍生的支付工具种类繁多,如银行卡、电子现金、电子支票等。针对电子商务不同应用的各种网络支付体系建设日趋完善。

  2、支付方式的演变

  经济活动中债权债务关系的出现产生了由货币价值衡量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清偿,出现了用货币支付的初级形式。随着债权债务关系双方的认同和清偿支付的等值物的出现,产生了不同的清偿支付方式,支付方式的各种形态由此得到发展。

  1.现金货币的支付方式

  经济活动中债权债务关系清偿的最初级和简单的形式是使用现金的支付方式,这是整个社会广泛采用的法定支付方式,但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和因素的制约,无现金和无足够的现金货币时就会采用其他替代的方式来进行支付,这就产生了各种不同形式的支付方式。

  2.货币等值物的支付方式

  用货币等值物作为支付工具进行债权债务关系的清偿其前提条件为:①具有债权债务的价值等价性;②具有当事双方的认同性;③具有法律规定的合法性。

  例如,A与B产生了一笔债务,A在1个月后要向B支付10000元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到期后A没有偿还债务的现金,就用等值于10000元的其他财物来清偿债务。要使这种等值物作为支付工具使用一定要满足三个条件:这个财物有10000元的价值的等价性、有B的同意、能得到法律的保障。因此,双方要订立一种合同性的契约,以便出现经济纠纷时有法律的保障。

  从上述分析可知,这种等值物的支付方式适用的范围有一定的限制,不是一种社会广为接受的方式要采用一定有双方的认同和法律保障的支付方式,这种保障一般采用的是契约的形式。这种不方便就使社会上出现服务性的金融机构来解决对货币的需求性的满足。于是,A可用财产向银行进行财产抵押或借贷而获得支付的货币来清偿债务,使自己的债务延期和转移,产生与银行之间的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这种支付方式称为转移的支付方式。

  3.转移的支付方式

  转移的支付方式可以定义为到期偿还债务时,由于无偿还支付的货币就采用向第三方(一般是银行类的金融机构)通过借贷或抵押的方式获得货币资金,从而进行债权债务关系的清偿。这种转移到第三方构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方式有延期偿还债务的功能,也是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清偿中一种常采用的支付方式,如图1所示。

转移的支付方式

图1 转移的支付方式

  从图1可知转移支付就是使用社会上提供资金的第三方货币资金来清偿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它具有延期支付和转移债务的功能。

  4.账户划转的支付方式

  银行是社会信用的产物,它具有很高的社会信用。银行发行的票据和银行账户具有与现金同等的信誉社会相信它,因此,它也可作为支付中的一个工具使用。

  如,A向B支付以清偿债务,可以采用将自己账户上等值数额的金额划拨到B账户上的方式来进行,如图2所示。

账户划转的支付方式

图2 账户划转的支付方式

  这种支付方式减少了现金在社会中的流通量并且支付的环节更简单。社会上债权债务关系的清偿通过银行这个中间环节变成了银行间账户划拨的结算关系。这种支付方式成为现代信用社会中普遍通行的一种支付和结算方式。

  5.银行提供支付工具的支付方式

  银行的信用得到法律的肯定和保障,银行成为社会支付与结算的服务机构,因此,银行所提供的支付工具能被社会广泛接受,可成为经常使用的支付方式。例如,银行支票的支付方式在商业和交易活动中常常被使用,其原理如图3所示。

银行提供支付工具的支付方式

图3 银行提供支付工具的支付方式

  这种支付方式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在债权和债务关系形成的双方之间,加入了作为支付服务的第三方,一般是银行类的金融服务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第三方机构有以下几个特点。

  (1)有很高的社会认可信用度。
  (2)有兑现和赔付经济保证的法律承诺。
  (3)有资本资金的实力。
  (4)有发行社会接受的支付工具的能力。
  (5)有国家批准的经营金融业务的许可。

  服务于社会支付和结算服务的第三方机构,是信用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结果,它对解决支付瓶颈、加速社会资金周转和商品流通有重要作用,是未来社会发展的一个主要方式。

  6.提供支付服务的第三方介入的支付方式

  由于信用的发展,除了银行等法定的金融机构作为社会提供支付和结算服务的机构外,社会上也出现信用度高、有充足资本金支持,并得到主管单位一中央银行批准的一些机构介入到提供支付和结算资金服务的领域。例如,政府部门的财政结算中心以及在网上电子支付条件下提供各种支付平台建设的第三方服务组织都具有这种功能。

  他们采用的模式都是用自己的信用作为担保,进行支付的资金先打入自己账户,等交易过程完成后再代为支付,最后与其签约的单位以及银行进行结算来完成当事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清偿和自己服务费用的收取,如图4所示。

提供支付服务的第三方介入的支付方式

图4 提供支付服务的第三方介入的支付方式

  在一些商务交易中由于当事人之间缺少相互的信任,可能使交易难于进行,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加入,就可以使交易得到保障。交易的双方都信任第三方,商家可以获得账户上资金划转的保障,而购买者可以解除得不到商品的担忧。

  购买者支付资金后,其资金从账户上划给第三方,因为信用商家与第三方进行了签约,不愿意失去这个商机,加之第三方的实力和信用保证,资金到第三方账上后,由于第三方与信用商家资金划转的结算方银行有契约信用关系,能使资金的清偿得到结算的保证。

  这使商家在钱没到账之前就发货,也使一些信用关系难以保证的商务活动在这种模式下能够顺利进行,特别是在网上电子商务的交易模式中。因此,这种支付方式是目前我国网络支付正在发展的一种第三方中介担保的支付方式。

  电子商务的极速发展刺激了在线支付需求的急剧增长,引发了电子支付行业的诞生和进步。反过来电子支付行业的发展也极大地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促使众多的传统行业借助电子商务来实现产业的升级和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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