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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支付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添加时间:2022-06-22

  这些年来,购物越来越全球化,通过网易考拉海购、天猫国际、京东全球购、小红书、洋码头、速卖通、亚马逊、Wish等跨境电商平台进行全球买、全球卖已经司空见惯了。

  在学术上,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目前跨境支付市场业务主要形态有跨境电商与贸易、海外留学、海外投资、海外旅游。这些业务里以电商与贸易为主导,电商在进出口贸易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平台有速卖通、Wish、亚马逊、Lazada等。

  以2008-2017年的数据为例,跨境电商交易额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在逐年增加。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跨境电商整体交易规模(含零售及B2B)达到惊人的7.6万亿元,并且还在快速增长中,2020年跨境电商交易规模有望增至12万亿元(若无疫情等突发事件)。图1给出了2008-2015年的跨境电商交易数据。

  随着国际贸易与交流的不断发展,需要 有专业的支付服务商来解决资金进出甚至合规问题。

  我们再将视角放回国内,大量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生存空间收窄。

中国跨境电商交易额、进出口总额变化

图1 中国跨境电商交易额、进出口总额变化

  1、阿里巴巴和腾讯双巨头把持账户端

  阿里巴巴和腾讯双巨头借助丰富应用与流量平台,用户黏性越加稳固,马太效应明显,组用户数量和交易数占比还有加速迹象。由于没有应用场景作为护城河,很多第三方支付公司在国内支付市场节节败退,生存空间不断收窄。如图2所示,财付通和支付宝的总市场份额已经达到78.6%。

第三方综合支付市场份额

图2 第三方综合支付市场份额

  2、备付金集中存管终结资金沉淀收益

  2017年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明确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实施集中存管,亦即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客户备付金今后将统一交存至指定账户,由央行监管,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并且不计付利息。文件规定自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机构交存客户备付金执行以下比例,获得多项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从高适用交存比例。

  银行卡收单业务: 10%(A类)、12%(B类)、14%(C类)、16%(D类)、18%(E类)。

  网络支付业务: 12%(A类)、14%(B类)、16%(C类)、18%(D类)、20%(E类)。

  预付卡发行与受理: 16%(A类)、18%(B类)、20%(C类)、22%(D类)、24%(E类)。

  2017年12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调整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的通知》,并且特别加印了“特急”字样。文件中以2018年1月8日、2月22日、3月12日、4月9日为4个时间节点,规定了银行卡收单业务、网络支付业务、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的交存比例,见表1。

  2018年6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关事宜的通知》,同样特别加印了“特急”字样。文件要求自2019年7月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交存比例,直到2019年1月14日实现100%集中交存,交存时间为每月第二个星期一(遇节假日顺延),交存基数为上一个月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但指出跨境人民币备付金账户、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外汇备付金账户余额暂不计入交存基数。

表1 支付机构业务备付金缴存比例

支付机构业务备付金缴存比例

  2018年11月底,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发布《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支付机构撤销人民币客户备付金账户有关工作的通知》,同样特别加印了“特急” 字样。文件要求除规定可以保留的账户之外,在2019年1月14日前,撤销所有的开立在备付金银行的人民币客户备付金账户。

  中国人民银行在短短两年内接连发布多份加急文件,由此可以看出中国人民银行对备付金市场的强监管要求。而截至2018年7月,备付金市场余额规模已达到7638 43亿元。支付机构之前借助备付金,可以说是躺着赚钱,每年的利息收入高达百亿元。

  此前,除了看起来还算正规的利息收入,支付机构还衍生出多种灰色空间玩法来创造收益。正常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的正常结算时间是D+1或T+1,但因为有备付金的存在,结算时间被设计成以下几种形式。

  ·D+N或T+N,做成钱包账户余额,用于获取沉淀资金利息收入。

  ·D+0或T+0,用于获取提现手续费,在套现市场尤为常见。

  ·D-N或T-N,用于信贷产品,比如供应链金融领域根据企业流水提供授信。

  由于备付金的集中存管,沉淀利息收入没有了,手续费中间收入没有了,资金错配信贷收入也没有了,支付机构必须调整盈利模式,拓展其他市场,寻求其他盈利。

  3. “断直连” 抹平支付通道能力差距

  这里先介绍下什么是直连与断直连。

  在POS时代,我国银行卡大多是以银联作为卡组织的,通过银联进行交易和跨行结算。对于一笔交易,手续费会由收单机构、银联、发卡行一起分佣。

  后来,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机构发展起来。因为交易量巨大,支付成本巨大,加之银联管控没有渗入这个领域以及各地分行追求收入增长及指标等,第三方支付机构与这些银行一拍即合,绕过银联,对于银行发行的银行卡形成双方接口直连、交易直接发起、账单直接提供、资金直接结算的模式,也就是直连模式。

  这种模式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来说,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但是也带来了信息不透明与不公平问题。

  第一,加大了同业中小竞争者与大平台之间的成本差距。

  直连费率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交易量、平台影响力、人脉关系都是关联的。同业中小竞争者因为没有像大平台、大商户那样的交易量,所以无法获得有竞争力的费率,带来了竞争力缺失;同时由于交易量方面不占优势,中小竞争者只能通过人脉关系去弥补,滋生了腐败空间。

  第二,增加了中小支付机构接入工作量。

  由于直连模式需要支付机构一一对接各家银行,甚至出于通道备份考虑,每家银行还需要对接多地分行机构。

  不同的银行、不同的分行,报文格式不一样,支付能力不一样,接入地址不一样,结算方式不一 样,而我国单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就有十多家,每家借记卡和信用卡各接入一遍,备份一遍,加上不同的交易类型、不同的支付特性或者支付产品,单是这些银行的组合就有一百多个。

  再加上对每家银行谈判、接入、测试、联调的时间,这对于中小支付机构来说在人力、资金、时间上都是巨大的负担,而大平台由于人手充足,没有多大压力。

  第三,对国家监管来说,增加了信息的不透明。

  在直连模式下,企业、支付机构与银行直接接入,国家无法摸底和兼顾实际交易情况,无法弄清楚每笔交易的流向,因而不利于国家进行反洗钱的监管,以及根据金融市场交易情况制定货币政策和行业政策。

  基于上述原因,中国人民银行要求企业“断直连”,成立网联清算有限公司,要求支付机构不能直连银行,要接入网联或者银联。

  2017年8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由直连模式迁移至网联平台处理的通知》。文件要求所有支付机构在2018年6月30日前,必须完成受理的银行账户网络支付业务全部通过网联平台处理。

  在支付领域,支付机构的优势除了支付成本外,还在于支付方式的多样性,支付各交易类型各产品能力的储备,网联作为开放平台,对所有支付机构开放,“断直连”之后直接抹平了大家在通道能力上的差距。

  由于国内监管趋严以及支付市场一片红海,国内业务几乎到了天花板,再加上跨境市场蓬勃发展、监管的相对放松以及国内支付在国际上的领先水平,大家都在寻求新的增长点,探索更复杂、更高壁垒的市场,各个支付公司都把目光转向了跨境支付,积极进行海外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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