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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支付机构支付模式和平台类型介绍

添加时间:2019-08-14

  1、支付模式分类。

  (1)银行卡收单。

  银行卡收单是指收单机构指通过POS机等终端等为商户提供银行卡资金结算等服务。该项服务中的主要参与方有发卡行、收单机构和银联商务。拥有收单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与收单终端POS机系统连接,替商户收单、结算。

  随着全国发卡量稳定增长,银行卡收单市场逐渐庞大。据人民银行统计,截止至2016年末,全国银行卡在用发卡量达61.25亿张,同比增长12.54%.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联网商户2067.20万户,联网POS机具2453.50万台,同比增长了 397.20万户、171.40万户。根据中国支付结算协会统计数据表明,银行卡支付市场参与主体数量上保持增长趋势,2016年底已经有913家发卡银行和1195家收单机构从事收单业务。目前国内收单市场份额较为集中,梯度明显。如图2-1所示,银行和银联商务占据主导地位,他们拥有强大的用户基础,在用户数量、场景以及各种资源优势上远超其他支付企业。如果拉卡拉、快钱等其他中小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创新产品和服务提升综合实力,那么将会增加第三方支付在整个银行卡收单市场中的市场份额。

聚合支付

  (2)网络支付。

  网络支付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多种支付形式,是一种依托互联网在收付双方之间的完成货币资金转移的行为。本文主要探讨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这俩种较为核心且普及的支付类型。互联网支付是指支付机构协助用户在PC端完成在线货币支付并提供资金清算等行为。移动支付也称为手机支付,指用户使用其移动终端完成交易支付。移动支付分为远程和近场:远程支付指利用通信技术在手机客户端软件实现无线支付;近场支付包括二维码支付和NFC支付--利用近距离无线通讯技术实现与自动售货机、POS机等终端设备之间的近距离通信。

  网络支付以突出的便捷性被作为用户的支付首选,其中移动支付已渗透到生活中各种支付场景,业务规模保持高速增长。2016年网络支付用户规模达到4.74亿人,相比2015年增长14.01%,移动支付用户规模已达4.69亿人,相比2015年增长31.17%.@如图2-2所示,从2013年至2016年移动支付的规模占比逐渐提高,其中2015年已超过50%, 2016年已达到64.90%,可见移动支付成为人们使用主流支付模式。

  目前主要有三大因素促进移动支付业务发展:第一,在移动运营上的高强度推广下,支付场景由PC端向移动端转移;第二,大部分互联网创业项目例如滴滴快的、共享单车培养了大量移动支付用户,随后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巨头仍在移动支付领域投入特定补贴。最后,支付成为商业生态建设的入口,第三方支付平台纷纷发力提供增值服务。

  2、支付平台分类。

  国内第三方支付平台有多种分类方式。首先按企业类型,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支付宝、财付通、京东支付、苏宁支付为代表的互联网型支付企业,它们依靠电子商务和社交工具发展,利用多元化在线支付做大做强。

  一类是以银联支付、拉卡拉、快钱为代表的金融型支付企业,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垂直深耕行业需求和开拓行业应用。

  其次按照综合实力,分为三个梯队。一是由支付宝、财付通、银商联组成的第一梯队,2017年三季度三者在市场中的总占比达81.84%%;二是由快钱、拉卡拉、汇付天下、易宝支付、环迅支付等中型第三方支付平台组成的第二梯队,通过特色化经营在行业内拥有一席之地;第三梯队由剩余的获牌企业组成,其市场份额小于2 %,随着行业竞争加剧面临被淘汰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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