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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对银行收单市场的冲击

添加时间:2018-04-25
  从第一张银行卡的诞生至今, 我国银行卡业务进入高速发展时期, 发卡规模长期保持稳定增长, 银行卡业务也不断得到创新和完善。截至2016年底, 全国银行卡在用数量61.25亿张, 同比增长12.54%, 全国人均持有银行卡4.47张, 人均持有信用卡0.31张, 同比增长6.27%[1].从便利店、酒店、商场到企业间日常商品交易, 随处可见POS机刷卡的支付行为, 这与收单体系在全国范围内的建立是分不开的。
  
  银行卡收单业务主要有网络收单、POS收单和ATM收单, 其中POS收单是银行卡收单业务的主要来源, 银联直联POS也是国内主要的线下支付力量[2].随着拥有央行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进入, 激烈的竞争迫使传统银行卡收单业务必须进行改变, 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竞争或合作关系也对其将来收单业的发展有重要影响。
  
  一、银行卡收单行业的发展现状
  
  (一) 我国银行卡收单行业的发展历程
  
  自1985年我国第一张银行卡诞生, 我国银行卡产业经历了32年的发展历程, 已具备十分成熟的规模, 我国的银行卡收单业务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 银行卡诞生到中国银联成立 (1985-2002年) .这个阶段由于银行卡普及程度和覆盖范围有限, 发卡银行各自独立进行收单业务, “一行一网, 一城多网, 一柜多机”的现象普遍存在[3].直到从事全国性的银行卡收单业务的中国银联成立, 才打破了各大银行独立收单的局面。
  
  第二阶段, 中国银联成立到允许跨行收单 (2002-2003年) .中国银联的成立标志着我国自主银行卡联合组织的诞生。但由于构建全国范围的稳定收单体系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资源, 手续费过高, 商业银行未给予过多的关注, 这就导致收单业务向银联或区域性收单机构转移。2003年央行出台“126号”文件同意《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 确定7∶1∶X的分润比例, 放宽对收单机构的管制, 针对商户类别做差别定价。
  
  第三阶段, 专门收单机构与银行共同收单到允许非金融机构参与收单 (2003-2010年) .自“126号”文件出台后, 同年有40多个主要城市实现银行卡跨行、跨地区通用, 自2009年起逐渐形成商业银行和专业收单机构共同开展收单业务的局面。2010年,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即“2号令”, 对从事收单业务的非金融机构进行牌照管理, 开放收单市场。
  
  第四阶段, 非金融机构参与收单业务至今。中国人民银行于2011年11月22日发出第一张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 意味着非金融机构可以开展银行卡收单、互联网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等其中一项或多项业务。国内传统POS收单业务的全国布局形成。2014年移动支付呈现爆发式增长, 同年3月第一台智能POS机问世, 智能POS行业开始高速发展。
  
  (二) 我国银行卡收单业务发展现状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6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 2016年全国共办理非现金支付业务1 251.11亿笔, 金额3 687.24万亿元, 同比分别增长32.64%和6.91%.其中银行卡发卡量保持稳步增长, 截至2016年末, 全国银行卡在用发卡数量61.25亿张, 同比增长12.54%, 联网POS机具2 453.50万台, ATM 92.42万台, 较上年末分别增加397.20万户和171.40万台[1].其中每台POS机对应的银行卡数量为250张, 同比增长4.68%.由此可见, POS机的铺设量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 为智能POS收单的成功推出提供了有力支持, 但相比国外POS机的铺设程度来说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银行卡受理市场环境也正在不断完善中。虽然我国银行卡收单业务如今已形成覆盖全国、健全、完善的收单体系, 但线下收单市场的规范程度仍有待加强。“126号文”和“2号令”的出台有效改善了收单市场内的混乱秩序。2015年8月《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将收单服务费由现行政府指导价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 发卡机构、清算机构和收单机构的手续费收取比例大幅度减少。这些措施有效扩大了银行卡及第三方支付的使用范围, 从而促进了我国收单行业的规模增长。
  
  二、第三方支付对银行收单市场的冲击
  
  (一) 对商业银行收单业务的影响
  
  1. 对商业银行客户的分流作用
  
  目前线下支付业务中, 银行拥有至少20%的优质大客户, 第三方支付争取的大多是小微客户。多数第三方支付机构隶属于大型的互联网企业或与互联网企业建立合作关系, 有强大的用户基础和数据资源, 如支付宝及蚂蚁花呗隶属于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微信支付、QQ钱包及财付通隶属于腾讯控股有限公司, 京东支付隶属于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百度钱包隶属于百度等。第三方支付机构依靠互联网公司强大的数据, 在获取用户资源方面有明显优势, 其营销手段的推广也比银行快速。如淘宝网“蚂蚁花呗”支持用户在付款环节使用“花呗”支付, 为没有信用卡的消费者提供信贷服务, 推动支付宝信贷业务顺利开展;微信支付于2014年推出的微信红包, 迅速流行后吸引大量用户将微信支付与银行卡绑定。
  
  小商户由于其交易规模小、频率高、灵活等特点, 最先放弃POS支付转而使用第三方支付。虽然大中型企业客户仍是商业银行收单业务主要服务对象, 但从第三方支付增加客户黏性的效果看, 大多数消费者能够接受并信任第三方支付方式, 其受众群体年龄跨度不断加大, 社会身份多样。这样的发展趋势应引起各大银行的注意, 提高其挖掘客户的能力和服务质量, 否则将导致大量的客户流失。
  
  2. 对支付场景的影响
  
  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构建各种支付场景使消费者和商户更加依赖“电子货币”, 经常出现的线下支付场景有商场购物、酒店结账、物流、大宗商品交易、企业融资等。由于银行卡刷卡需要交付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随着第三方支付系统和法律保障更加完善, 那些行业标准化程度逐渐提高且发展规模不断壮大的行业, 如保险业、旅游业、教育行业等, 他们的消费者和商家进行交易时更多会选择使用第三方支付而非POS机刷卡, 线下支付场景和线上出现交叉重叠现象, 第三方支付在线支付渗透率越来越高。
  
  (二) 对银联的影响
  
  互联网公司进军近场支付市场, 中国银联作为中国最大也是唯一的清算组织无疑是受影响最大的一方, 以各银行和银联之间的支付转接费为来源的主营收入会因此削减。2015年我国移动支付交易规模达到108.2万亿元, 同比增长率高达379.1%.截至2013年末, 中国银联在我国POS线下支付市场的占有率接近95%, 除去杉德银卡通及通联支付外, 支付宝在线下支付市场的市场份额不足1%[3].但近几年出台的相关政策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创造了自由竞争的环境。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手机扫码支付实现线下支付业务, 直接对接银行, 并非与银联合作。这样一来, 原本以发卡行、银联、收单行、商户组成的“四方模式”就变成了无清算机构的“三方模式”---发卡行、收单行、商户。银行绕过银联这个转接点直接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 无疑会减少银联获取银行的支付转接费, 使银联利益减少。
  
  三、我国银行卡收单业务未来发展趋势
  
  (一) 增加智能化服务, 实现自身优化
  
  2015年中国人均信用卡持卡量为0.29张, 相较于2014年的0.34张, 数量出现负增长[4], 信用卡与消费者黏性降低。而能提供更方便、更快捷支付的手机与消费者黏性更高, 这样的发展趋势对POS机终端功能整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5年智能POS机开始投入使用, 它集闪付、扫码、第三方支付等支付手段于一体, 可以收集客户数据, 实现线上店铺推广, 是对传统POS收单业务的历史性革新。智能POS依靠现有完整的银行卡收单体系可以使收单效率全面提升, 同时改善用户体验, 增强银行卡线下收单的竞争力。目前国内近场支付正处于起步状态, 在移动支付中占极小的市场份额, 银行业应当与新兴行业合作, 以把握机遇, 抢占先机。
  
  (二) 线上与线下支付方式加速融合
  
  目前我国机票、火车票、酒店订购、生活缴费、信用卡还款、充值中心、彩票、网购等支付场景中线上支付渗透率较高。标准化程度较低的行业, 如钢铁、能源、物流等, 线下支付仍占据主要地位, 但线上支付正在不断渗透, 两种支付方式之间存在互相竞争、互相促进发展的作用。对于收单企业而言, 今后的支付场景和进入方式将更加复杂, 布局各种支付场景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 掌控了各种场景就相当于掌控了支付场景中消费者的数据, 才能便于数据分析及应用。
  
  (三) 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加强合作, 实现共赢
  
  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势头强劲, 市场规模巨大, 拥有广泛的用户群体, 而银行卡的存在意味着为传统支付手段和互联网新兴支付渠道提供载体, 没有银行卡和银行账户, 任何交易都无法完成, 这都给银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在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合作中, 银行可以将新兴支付方式与自身核心优势结合, 加大对互联网与移动支付业务的拓展, 建立并完善银行“非面对面”支持平台, 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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