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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联“云闪付”扫码支付产品发展策略

添加时间:2017-07-20
  一、中国银联“云闪付”.
  
  中国银联“云闪付”扫码支付产品是成员机构APP的 跨行转接交换产品 ,通过二维码 (条码 )交互方式,实现了个人之间、个人与商户之间以及商户之间的资金收付和增值应用,主要提供消费、转账及取现等渠道。
  
  (一)业务现状及交易模式。
  
  1.业 务现状 .中国银联 “云闪付 ”扫码产品于2017年1月20日正式投产试运行,同时支持银行业务开通。截至目前,已开通“人到人付款”和“二维码消费(本行绑卡的跨行支付)”,上线的银行包括:中行、交行、光大、平安、民生五家商业银行,后续将支持更多的业务类型及银行。
  
  2.交 易模式 .当前银联二维码支付主要包括四种模式:一是人到人付款(银行APP联网通用、满足个人转账需求);二是被扫消费(连锁商超/餐饮、传统优质商户);三是主扫消费(小微商户/农村支付、互联网跨屏支付);四是扫码取现(银行APP联网通用、满足取现需求)。
  
  (二)利弊分析。在虚拟账户资金安全性频繁被冲击,二维码支付成为金融漏洞高危环节的现状下,银联所具有的优势明显。与目前市场上各机构竞争激烈的二维码支付相比,银联二维码支付主打支付的安全性,利用商业银行自身的优势,但也存在一定弊端。
  
  1.优势。一是直接基于银行卡进行支付,确保资金安全。银联二维码支付基于卡组织的四方模式,也就是说与实体银行卡支付的差异仅在于支付信息交互方式的变化,其后台账户仍基于实体银行卡账户。正因为仍旧基于银行卡账户,不存在因资金沉淀在虚拟账户带来金融风险,消费者资金安全更具保障。二是采用支付标记化(Token)技术,确保支付安全。银联二维码支付以支付安全为底线,通过制定统一的技术安全机制,确保持卡人账户、资金等关键要素的安全性。采用支付标记化(Token)技术对账户敏感信息进行保护,确保账户信息在存储、处理和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防止发生账户信息泄露的风险。三是相同场景下技术模式统一,可以互联互通。在相同的二维码支付场景采用统一的技术方案和模式,实现不同机构之间的业务互联互通,确保用户使用体验的一致性。四是兼容相关国际标准。预留技术扩展性,未来可通过扩展实现对二维码支付相关国际标准的兼容,确保境内境外二维码支付业务的跨境互联互通。
  
  2.弊端。在支付手段日新月异的时代,二维码支付基本上被微信、支付宝等互联网巨头垄断,作为后起步的银联,难以迅速跟上支付宝与微信的节奏。
  
  一是相关资料显示,目前支付宝用户量已达到3亿,而微信注册用户超过9亿,其月活跃用户也达到了6.5亿,基于如此庞大的用户量,盈利已不成问题,同时支付宝与微信已成为二维码支付的主流,后来者百度支付、京东支付等虽然在线下也积极布局,但用户更多地是在其公司旗下领域应用,后来者在二维码支付市场中还难以立足。
  
  二是百度与京东虽为互联网行业的巨头,其支付服务尚无法与支付宝、微信相抗衡,这是源于用户已经对支付宝与微信形成了依赖,同时也是源于支付宝与微信不仅仅作为一个支付工具,更成为一种生活方式。而银联的进场,已经不能迅速提升“用户黏性”,并且用户也需要一个选择银联二维码支付的理由,这个理由是通过某个、甚至几个APP来实现?还是通过银联的其他渠道来实现?
  
  二、小微商户银行卡支付现状。
  
  (一)银行卡的卡基支付模式收单成本高。以实物卡为受理基础的支付方式,需要收单机构投入较高的机具成本,同时日常升级维护费用也较高,这些成本最终会被转嫁给商家。因此,POS机的受理模式正逐渐被一些小微商户所拒绝。
  
  (二)银联现有商户准入门槛对小微商户要求过高。一是长期以来的实际操作中,特约商户入网必须提供营业执照作为判定是否存在经营行为的主要依据。在目前工商税务管理部门已经开展“三证合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放宽工商登记标准的条件下,市场上仍有众多小微商户以及大量个体工商户存在无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二是现有的基于“三证一表”的商户入网审核方式,把相当一部分小微商户挡在了正常申请入网的渠道之外,过高的商户准入门槛已经无法适应小微商户和个体收款用户的需求。
  
  (三)小微商户的真实性问题突出。一方面,银联对无“三证一表”的小微商户没有正式的入网渠道;另一方面,收单机构特别是非银行收单机构面对小微商户旺盛的收单需求,为了抢占市场已经在实际操作中放开了小微商户入网渠道, 即采用齐全的“三证一表”注册一个大商户,再下挂多个无证小微商户的方式来实现商户入网。在清算时,收单机构将通过代理清算行对多个真实小微商户进行清算,与银联商户注册平台中体现的大商户清算账户不一致。这种操作方式容易产生二次清算风险,不符合央行对商户真实性的要求,成为收单机构发展小微商户的一大痛点。
  
  (四)市场竞争加剧。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支付宝和微信等网络支付机构已经可以将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作为商户开展业务,加之小微商户交易金额小、交易频次高、用户粘性大等特点,正是其着力渗透的领域。支付宝和微信主要通过二维码支付拓展银行卡线下收单市场,其低门槛、低成本、高时效、高可用的入网方式和广泛的用户基础得到了广大小微商户的青睐。加之市场上已经出现了一种暗流:因为本应作为入网把关第一责任人的收单机构仅对入网材料尽到表面审核义务,所以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小微商户往往因为不愿意包装入网材料、购买机具和承担手续费成本,而倾向于选择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反而是非正常经营的商户愿意承担额外成本,将自己包装成普通商户入网以寻求不当利益。在这种外部竞争压力下,旨在用以控制商户风险的入网门槛反而导致了逆向淘汰。
  
  三、对策建议。
  
  面对国家政策的引导和市场增长的巨大潜力,中国银联亟需响应国家的政策号召和市场呼声,根据小微商户收单市场的特点,持续创新和丰富支付手段,优化商户准入和日常管理策略,协调、推动、监督、协议管理收单机构有序拓展小微商户收单业务。
  
  (一)建立商户入网分类管理机制。对法人商户,严格执行商户管理制度;对自然人商户,实行宽进严出的管理体制,允许以商户负责人的身份证件作为入网审核必要材料,从而助力小微商户快捷入网,简化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激发市场活力。
  
  (二)强化小微商户信息真实性审核。建立以个人身份证件为基础的小微商户入网资料审核机制,收单机构在商户注册平台录入商户信息后,银行卡清算组织对该商户个人身份信息与银行账户信息及手机号完成辅助验证,确认信息真实性。
  
  (三)完善风控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明确界定收单机构为商户负责人资料真实准确的第一责任主体,同时以“系统实时控制为主、规则事后约束为辅”进行交易监督管理,并借助个人征信管理体系,实现信息共享风险联防,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和惩戒机制。
  
  (四)建立收单机构为第一责任主体的分工机制。依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界定以收单机构为小微商户入网资料真实性的第一责任主体,收单机构自主开展日常运营检查以确保商户入网资料真实有效。银联督促收单机构严格把关,不越俎代庖。
  
  (五)建立以系统实时控制为主、规则事后约束为辅的监督管理机制。对开展小微商户拓展合作的收单机构建立备案制度,明确各参与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在工作流程上,收单机构对商户的真实性和交易限制规则落实负主体责任,银联通过商户注册平台对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和干预,对报送商户信息错误比例较高、交易限制规则落实不到位、存在系统化变造交易的收单机构,一方面,要按规则进行约束和追偿;另一方面,要按收单机构承诺约定取消其参与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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